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中心与继续教育中心部门工作职责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1-04-28 20:48
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中心与继续教育中心部门工作职责
一、完善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和机制
(一)制定校企合作的工作计划,完善校企合作的工作制度;负责构建学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的意见、建议和总结。
(二)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,及时解决学院校企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;总结优秀经验,对各院(系)校企合作工作进行管理、指导及评价;审核校企合作经费的预算和成本控制,组织校企绩效考核和奖励。
二、建立健全完善产教融合体系、搭建校企深度融合的管理平台
(一)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商会、企业的联系和沟通,拓宽校企合作渠道;开拓校企合作资源,为二级学院搭建校企合作组织协调、服务指导平台;参与校企合作项目谈判和接洽工作;
(二)发挥校企合作的桥梁作用,按照“合作互惠”和“双赢互动”到原则,协助院系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共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,推进院系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;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基地,协调产教合作教育基地;研究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模式,引进企业进行校企合作项目建设,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和考核等工作;
(三)负责审定学校的校级校企合作协议,包括二级学院申报的校级校企合作协议,对学校的校级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登记;
(四)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申报、评审工作;
(五)积极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;
(六)统筹、协调和管理全校创新与创业工作。
(七)做好校企合作信息服务、文件资料的搜集及整理和归档工作;
三、开展新专业建设的调研,为学生顶岗实习,就业提供资源。
(一)协助院系组建及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,协助院系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开展教学资源。
(二)对行业产业发展趋势、行业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进行调研,为院系专业调整与开设提供有力的资讯。
(三)本着服务教学,服务师生的理念,校企办为学生的实习、实训、就业提供信息资源咨询。
四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相关管理部门支持,组织实施各项宣传培训工作。
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,为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,密切与行业协会、商会、企业的沟通联系,实现“政府搭台、校企联合、学生受益”的目标;推进学院对外合作交流,积极加强与集团兄弟院校的校企合作事务的交流。
五、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,承担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任务的落实。
负责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,遵守各项法律、法规,做好各类信息录入和各种证书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管理全校继续教育工作
负责管理全校继续教育(含成人学历教育、社会培训项目、1+X职业资格考证、专升本、自学考试等)工作,对学校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工作统一管理。
七、学校成人学历教育、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
编制各类成人招生与培训计划,组织招生宣传、录取等工作;开展专科班、成人专科班的函授、业余、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工作,搭建培训项目的平台;负责学校1+X证书、专升本、自学考试、项目的管理、考核与检查工作。
八、负责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工作,协助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经费的上缴与核算、列支与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建立成教教师资源库,协助承办部门落实教学任务并组织督导。